針對藥品廣告不實現(xiàn)象,新頒布的《藥品管理法》規(guī)定,規(guī)范的藥品廣告必須有它的法定內容,即該藥品生產批準文號、藥品廣告審查批準文號(原地、異地)、禁忌癥、忠告語(藥準字號為“請按醫(yī)生處方購買和使用”,健字號為“本品為保健產品,供輔助治療”)。法定內容必須在廣告中同時發(fā)布。對違反有關藥品廣告管理規(guī)定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的規(guī)定處罰,并由發(fā)給廣告批準文號的藥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撤銷廣告批準文號,一年內不受理該品種的廣告審批申請,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藥品是一種不同于一般商品的特殊商品。每一種藥品都有其特定的功能和特定的使用對象,沒有一種藥品可以保證對某種疾病有100%的療效。雖然有了《藥品管理法》的保駕護航,消費者還是要增強識別和抵制虛假藥品廣告的能力。對廣大消費者來說,有很多違法廣告是難以識別的,不過其中也有一部分很容易判斷。
當你看到下面的廣告內容,第一反應應該是:違規(guī)廣告!
一、不科學地表示功效的斷言或保證,如:“療效最佳”、“根治”、“藥到病除”、“安全預防”、“安全無副作用”等。
二、貶低同類產品,與其他藥品進行功效和安全性對比以及用藥前后的對比。
三、有絕對化的語言和表示,如:“最新技術”、“最高科學”、“最先進制法”等。有違反科學規(guī)律,明示或暗示包治百病,適合所有癥狀等。
四、有治愈率、有效率及獲獎的內容。
五、有利用醫(yī)藥科研單位、學術機構、醫(yī)療機構或專家、醫(yī)師、患者的名義、形象作證明的內容。
六、使用兒童的名義和形象,以兒童為廣告訴求對象。
七、有直接顯示疾病癥狀、病理和醫(yī)療診斷的畫面,令人感到已患某種疾病,使人誤解不使用該藥品會患某種疾病或者加重某種疾病,有直接或間接慫恿任意、過量使用藥品。
八、有“無效退款”、“保險公司保險”等承諾。
九、明示或暗示服用該藥品能應付現(xiàn)代緊張生活的需要,標明或暗示能增強性功能。
十、含有有獎銷售、讓利銷售及饋贈、降價等形式內容,出現(xiàn)“×××指定產品”、“×××專用產品”,以藥品作為禮品或獎品等不確切證明藥品功效以及與藥品作用無任何關系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