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程導醫(yī)網(wǎng) 徐州醫(yī)保信息:上月,市政府第5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從2017年7月1日起,我市城市低保標準由每人每月558元調整到每人每月586元,月增28元;農村低保標準由每人每月430元調整到每人每月490元,月增60元。
記者從徐州市民政局獲悉,我市于1997年建立城市低保制度,2005年全市城鄉(xiāng)全面建立低保制度。2007年建立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自然增長機制后,我市每年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25%的比例,綜合考慮群眾生活水平和物價上漲幅度,逐年調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目前我市城市低保對象24280人(主城區(qū)7969人),提標后約增2428人。全市農村低保對象約153074人,提標后約增15307人。此次低保提標,將惠及約195089位困難群眾。
按照現(xiàn)行《徐州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操作細則》,我市對低保群眾實施分類保障,加大了對特困低保家庭的特困人員的保障力度。以下人員每人每月增發(fā)10%的低保金:1.60歲以上的老年人;2.未成年人;3.歸僑居民;4.少數(shù)民族居民;5.持有獨生子女證的農村低保家庭。
還有的低保對象可享受每人每月增發(fā)20%的低保金,分別是:1.70歲以上的老年人;2.單獨生活的居民;3.持有獨生子女證且只有一個女孩的農村低保家庭。有下列特定情形之一的,其本人每月按照當?shù)刈畹蜕畋U蠘藴实?20%發(fā)放保障金:1.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且屬一級、二級肢體、智力、精神、視力殘疾的重度殘疾人;2.經(jīng)當?shù)囟壖椎纫陨系尼t(yī)院認定患有惡性腫瘤、尿毒癥、艾滋病、白血病和腎移植手術等大重病人員?;居嬎愎綖椋杭彝ピ伦畹蜕畋U辖痤~=(當?shù)卦伦畹蜕畋U蠘藴?家庭月人均收入)×(保障人數(shù)-特定對象人數(shù))+特定對象全額加增幅保障金額。
另外,我市孤兒養(yǎng)育標準也于2017年7月1日提標,機構養(yǎng)育孤兒每人每月由1760元調整到1936元,社會散居孤兒每人每月由1045元調整至1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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